(2019•山东)青柳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5%,2017年末“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为12000元。2018年青柳公司有关应收账款(部分经济业务)及坏账损失的经济业务如下:
(1)6月8日,向志高商场销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48000元。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给予志高商场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该条件只针对商品价款);
(2)6月20日,收到志高商场享受现金折扣后的全部价税款,并存人银行;
(3)7月28日,收回已做坏账转销的志远公司的应收账款30000元,存人银行;
(4)10月30日,获悉应收志峰公司的账款36000元,由于该企业破产无法收回,经确认作为坏账处理;
(5)12月31日,青柳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2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处理以及年末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