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达公司是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某月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2)应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交纳增值税600万元,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2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某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类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为6%),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10万元;
(4)2017年度,2018年度经税务机关核定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5)2019年从境外取得所得200万元,境外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
要求:(1)计算准予在税前的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
(2)计算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3)计算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