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3月20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0000股,实际支付价款160000元(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0000元),交易费用200元,进项税额12元。
(1)2019年4月收到前已宣告的股利10000元。
(2)2019年6月30日,公允价值跌至130000元。
(3)2019年12月30日,公允价值升至160000元。
(4)2020年2月,乙公司宣告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甲公司根据自己的份额计算股利为20000元。
(5)2020年4月收到前已宣告的股利20000元。
(6)2020年5月8日,甲公司将所有乙公司的股票出售,获得17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