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公司为从事制造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份发生如下部分经济业务:
(1)销售应税消费品A,货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货款及增值税税款收到存入银行。计算A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税率10%。结转本期已销A产品的销售成本50000元。
(2)收到中兴公司预付购买C商品的货款2000元。C商品为中兴公司定做的商品,下月投入生产并交货。
(3)销售产品领用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批,计划成本为2000元。本月包装物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4)将本月未交增值税3000元结进行月末结转。
(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万元,同时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投资人分配现金股利180万元,明年4月18日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