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分)海木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有关商业汇票的经济业务如下:
(1)5月31日,销售一批含税价为226000元,收到海力公司交来签发的金额为226000元带息商业汇票一张,承兑期限为5个月,票面利率为6%,带追索权.
(2)7月31日,海木公司持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带追索权,年贴现利率为7.2%,当日取得贴现额,存入银行.
(3)10月31日,到期承兑人海力公司因账户存款不足无力支付款项.
(4)10月31日,海木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仅为200000元.
要求:(1)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有关海木公司销售商品;
(2)按月计算票据利息;
(3)票据兑现;
(4)票据到期以及不足以支付票据贴现款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