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盛公司是由华阳、华日和华威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鸿盛公司有关所有者权益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17年初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确认的鸿盛公司各投资者的出资情况如表所示,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表鸿盛公司接受投资情况明细表单位:元
投资者姓名 |
出资比例 |
货市(人民币)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华阳公司 |
40% |
100000 |
200000 |
100000 |
华日公司 |
40% |
300000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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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威公司 |
20%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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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过两年的生产运作,前景良好,华丰公司愿意出资600000元,但需拥有鸿盛公司20%的股份.经协商决定,鸿盛公司愿意接受华丰公司的投资,该投资额已存入银行;
(3)经股东大会决定,将资本公积200000元按投资比例转增资本;
(4)2019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8%;
(5)经股东大会决定,用法定盈余公积250000元,弥补以前年度超过5年的亏损.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鸿盛公司有关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