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艺公司2020年6月5日,从海胜公司购入甲、乙、丙三种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甲材料20吨,单价1000元,价款20000元,增值税额2600元;乙材料50吨,单价800元,价款40000元,增值税额5200元;丙材料30吨,单价1000元,价款30000元,增值税额3900元.全部款项用现金支票支付.另外用现金支付采购员差旅费16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三种材料共同发生的运杂费2000元,全部材料已验收入库.
要求:(1)计算三种材料运杂费的分配率.
(2)分别计算三种材料的采购总成本和单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