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手续费50万元,包装物押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销售自产的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
(4)进口一批散装葡萄酒,关税完税价格18万元,关税税率14%,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放行.
(5)将自产的葡萄酒销售,不含增值税价款30万元.(说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克;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为9%,答案用万元表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消费税.
(5)计算甲企业销售瓶装葡萄酒应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