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汽车销售、汽车修理修配、汽车租赁业务。2019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用于汽车生产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800万元。
(2)进口大型检测设备一台,关税完税价格150万元,关税税率为40%。
(3)销售汽车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000万元。
(4)兼营汽车修理修配业务,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0万元,用于汽车修理修配业务所购进的零部件、原材料等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4万元。
(5)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50万元。
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汽车修理修配、汽车租赁业务的营业额。已知期初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31.2万元。
要求计算该厂本月:
(1)进口应缴纳的增值税;
(2)应缴纳的增值税;
(3)应缴纳的消费税;
(4)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