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有国际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经营情况如下:
(1)从事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36万元。
(2)从事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110万元,装卸费18万元。
(3)从事国内运输服务,价税合计277.5万元。
(4)出租客货两用车,取得含税收入60.84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设备一套(已抵扣过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51万元。
(6)进口并自用货车,成交价160万元,境外运费12万元、保险费8万元。
(7)国内购进并自用小汽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0万元,增值税10.4万元,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万元,增值税0.54万元。
(8)购买矿泉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万元,增值税1.04万元,其中60%赠送给客户,40%用于职工福利。
已知:关税税率20%。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合计数。(答案用万元表示,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业务(1)-(5)的销项税额。
(2)计算进口业务应纳的增值税。
(3)计算6月的进项税额。
(4)计算6月的增值税。
(5)计算6月的城建税。
(6)计算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