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宏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从农户收购粮食100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的买价合计为30万元,同时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0.5万元;
(2)购买水电等发生支出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供20万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委托另一企业加工药酒2吨,收回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月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85.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8万元.
已知:药酒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药酒和加工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于当月认证通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本月的增值税进项税;
(2)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增值税销项税;
(3)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白酒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