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6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16万元(含交易费用1万元和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5万元),购人乙公司发行的股票200万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5%。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8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
2018年6月30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5.2元。
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股票,当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4.8元。
2019年5月9日,乙公司宣告发放股利4000万元。
2019年5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019年5月20日,甲公司以每股4.9元的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
要求:作出甲公司的账务处理。(金额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