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某化妆品制造厂为居民企业,所得税率为25%,其企业所得税分季预缴,年末汇算清缴,2020年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80万元,2020年全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42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00万元,投资收益30万元(其中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分回税后利润26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万元).
(2)营业成本1900万元,税金及附加180万元,应纳增值税500万元.
(3)销售费用16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000万元,业务宣传费450万元.
(4)财务费用180万元(均为向金融机构借入款项而产生的利息).
(5)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含研究新产品的开发费用6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
(6)营业外支出60万元,其中含通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向灾区捐款20万元,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工商行政部门的罚款1万元,交纳税收滞纳金4万元.
(以上各项未做特殊说明的,均为合理的成本支出,除以上各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1)计算该厂本年度的利润总额.
(2)计算该厂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该厂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4)计算该厂2020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