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2020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20年3月25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0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40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万元,该批商品已发出,满足收入确认条件。4月5日,丙公司在验收该批商品时发现其外观有瑕疵,甲公司同意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给予10%的折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支付的款项3051万元。
(2)甲公司通过竞标赢得新客户乙公司,为取得与乙公司的合同,甲公司聘请外部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支付相关费用20000元,为投标而发生的差旅费10000元,支付销售人员佣金60000元。甲公司预期这些支出未来均能够收回。此外,甲公司根据其年度销售目标、整体盈利情况及个人业绩等,向销售部门经理支付年度奖金10000元。该合同约定,乙公司每年向甲公司支付咨询费1200000元(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6%,服务期10年。
(3)2020年11月30日,甲公司决定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管理职工,该批产品的成本为80万元,售价100万元(不含增值税)。2019年12月实际发放给职工。
(4)2020年12月5日,甲企业发出材料委托戊企业加工成100件应税消费品用于直接销售,发出加工材料20000元,用支票支付往返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1000元,增值税90元,用银行存款向戊企业支付加工费7000元及增值税91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2月20日,应税消费品品全部验收入库;12月25日,当月出售该消费品80件,单位售价(不含税)5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款收存银行。已知该消费品的消费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