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年12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2日银行借入3年的借款200000元存入银行。
5日购入材料1600公斤,单价15元,增值税率13%,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入库。
8日生产车间用于生产甲产品领用原材料100000元,生产乙产品领用原材料40000元;车间一般耗用6000元,企业管理部门领用原材料2000元。
12日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电费2500元。其中:管理部门负担1500元,车间负担1000元。
15日分配职工工资60000元。其中:生产甲产品的工人工资为30000,生产乙产品的工人工资为1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10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10000元。
15日按应付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计提福利费。
18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办公用品费2000元,其中:车间负担1500元,管理部门负担500元。
19日购入设备10台,价款30000元,增值税3900元,设备已投入使用,款项尚未支付。
2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车间劳动保护费2000元。
22日采购员张明出差返回,报销差旅费210元(上月张明预借200元),差额以现金补付。
31日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3500元。其中:车间负担3100元,管理部门负担400元。
31日根据甲、乙产品的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并结转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
31日本月生产的甲产品1000件全部完工,乙产品全部未完工(甲产品无期初在产品成本)。
31日销售材料一批,售价8000元,增值税率为13%。当日价税款收到并存入银行。
31日计算提取本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1000元,教育费附加9000元。
31日本年实现利润总额216000元(无其他调整事项),按利润总额的25%计提企业所得税。
31日将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31日将全年净利润结转“利润分配”账户。
31日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日确认向投资者分派利润160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