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的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进口一台机器设备,支付货价30000元,支付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和保险费共计10000元,支付给卖方的佣金2000元;
(2)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0-000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消费税完税凭证;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批包装物,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1800元;
(4)销售一台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该车购置于2015年8月.
已知机器设备的关税税率为20%,高档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
(1)计算该企业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该企业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3)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