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从境内投资公司分回税后利润18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100万元,其中:安排残疾人支付残疾人工资薪金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0万元,其中广告费8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0万元。
(3)1月1日向银行贷款4000万元,发生贷款利息和借款费用250万元,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性资金300万元,其余用于建造固定资产。
(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90万元。
(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53.52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捐赠现金49.52万元。
(6)本年预缴所得税18.43万元。
要求计算2018年该企业:
(1)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2)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3)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5)全年应补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