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 惠东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锐税率为 17%:2015 年初“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为800 000元,“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4000元.该公司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5%。2015年发生有关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同远达公司赊销商品5000件,每件商品标价100元(不含税)。为了鼓励多购买商品,给予远达公司10%的商业折扣。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
(2)向远航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增值税税额13600元,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3)因远扬公司破产,清算完成后,确认有应收账款90000元不能收回,作为环账处理。
(4)持有的金额为702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远通公司无力支付。
(5)年末,“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为1200000元,“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为70 000元。根据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进行坏账准备的期末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惠东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