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米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购置了一套需要安装的生产线,与该生产线有关的业务如下。
①2019年6月30日,为构建该生产线向建设银行专门借入资金1000000元,并存人银行。该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6%,每年末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②2019年6月30日,用上述借款购入待安装的生产线,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买价600000元,增值税税额78000元。另支付运输费30000元,增值税税额2700元。该生产线交付本公司安装部门安装。
③安装生产线时,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260000元。
④应付安装工程人员工资266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安装费用88800元。
⑤2019年12月31日,安装工程结束,并随即投入生产车间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7年,预计净残值率为6%,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⑥2022年1月1日,因管理不善该生产线提前报废,发生清理费用10000元,清理过程中取得残料变价收入678000元(含税)。
要求:(1)计算 2020、2021年该生产线的折旧额;
(2)编制有关建设过程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2022年生产线进行清理的有关会计分录;
(4)编制2022年6月30日长期借款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