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茂公司2020年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方余额200000元(上年形成),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000000元,利润总额2 400000元,当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80000元,支付环境卫生罚款50000元,广告费1000000元。年度有关利润的经济业务如下:
(1)按25%计提企业所得税。
(2)根据规定和股东大会决定按10%计取法定盈余公积,1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3)经股东大会决定按可供分配利润的30%派发现金股利。
(4)经股东大会决定用法定盈余公积300000元转增资本。
(5)年末结转“利润分配”科目。
要求:根据相关业务作出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