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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组卷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期中考试 难易度:较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等,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专项附加扣除。此次个税制度改革走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转换的关键一步,有助于解决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税负不平衡的问题;将大幅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现从普惠制改革到定点减负的转变。财政部部长刘昆说,个税起征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同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是在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和充分凝聚各方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从公开征求意见到《办法》公布后各方面的反映看,社会各界对《办法》的评价是积极的、正面的,普遍认为专项附加扣除力度之大,超出预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减负政策。”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说,财政部将会同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信息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工作,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使纳税人能够充分、便捷地享受到扣除政策。

    (摘编自《中国经济周刊》《经济日报》)

    材料二:

    表一: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后不同收入水平的减税情况(单位:元)

    月收入

    年收入

    调整前年纳税额

    调整后年纳税额

    减税额

    降幅

    5000

    60000

    140

    0

    140

    100%

    10000

    12000

    3876

    1001

    2875

    74%

    15000

    180000

    12948

    5484

    7464

    58%

    20000

    240000

    24120

    10151

    13968

    58%

    50000

    600000

    114036

    88780

    25256

    22%

    80000

    1960000

    231552

    205396

    26156

    11%

     

    表二: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扣除情况测算

     

    享有赡养老人扣除的纳税人在人群中的比例(%)

    兄弟姐妹数量(个)

    赡养老人平均扣除款(元/年)

    享有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在人群中的比例(%)

    子女教育平均扣除款(元/年)

    低收入人群

    33

    1.88

    2783

    38

    4500

    中低收入人群

    62

    2.29

    4486

    43

    5172

    中高收入人群

    67

    1.96

    5463

    22

    2595

    高收入人群

    72

    1069

    6426

    18

    2143

    平均值

    67

    1.98

    5397

    37

    4402

     

    (摘自田志伟、田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能的减税成效及完善方向》)

    [注]扣除款:指按照《办法》规定从享有该专项扣除政策的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中减除的款项。如王某扣除五险一金每月实发工资8000元,减除5000元免税额,其应税收入为3000元,现在其享有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每月再扣除2000元,那么这2000元即扣除款。

    材料三:

    目前一个典型的城市家庭抚养一个小孩的成本每年大约是3万元,考虑到边际成本递减,抚养两个小孩的成本大概为5万元。如果夫妻两人年总收入为25万元,按目前的抵扣方案,养育两孩每年抵扣额为2.4万元,在20%的税率下,这意味着家庭一年只能节省4800元,与年均5万元的养育成本相比微不足道。

    (摘自梁建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按小孩人头抵税》)

    材料四:

    依据《办法》,夫妻双方只能在负责自己的父母养老时获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若夫妻双方仅有一方具有工作收入,实际上承担着夫妻双方父母共同的养老,但法律却只允许其在缴纳个税时抵扣自己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不允许抵扣对方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这不仅不合理,而且可能引发家庭内部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摘自田志伟、田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能的减税成效及完善方向》)

    【1】下列对材料二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项是(    )

    A.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后,纳税人的收入与纳税额、减税额成正比,但与降税幅度成反比,月薪2万元以下的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B. 收入高的群体纳税额高而降税幅度小,收入低的群体纳税额低而降税幅度大,体现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的作用,低收入者是最大收益者。

    C. 高收入人群享有赡养老人扣除的人数多、扣除款多,中低收入人群享有子女教育扣除的人数多、扣除款多,体现了专项防加扣除定点减负作用。

    D. 高收入人群享有子女教育扣除的比例最小且其平均扣除费用最少,因此较赠养老人费用扣除,子女教育扣除会给高收入人群带来更大利益。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项是(    )

    A. 新个人所得税法有创新性,实行部分劳动性所得综合征税、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是其突出亮点。

    B. 我国个人所得税从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社会各界都认为专项附加扣除力度超出预期,是实实在在的减负政策。

    C.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在制定时广泛听取了民意,在涉及民生的多个方面充分凝聚了各方共识,具有积极意义。

    D. 要使纳税人能充分、便捷地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多部门协同工作,其中信息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工作成为重要的一环。

    【3】根据材料三、四内容,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提一条修订建议并给出两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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