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甲材料的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千克10元。该企业2019年11月有关资料如下:
(1)“原材料”账户期初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655元。
(2)11月5日,企业发出100公斤甲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成包装物。
(3)11月15日,从外地购入6000公斤甲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3000元,增值税额8190元,货款用银行汇票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4)11月20日,上述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220公斤。经查,20公斤为途中合理损耗,200公斤为销货单位责任。
(5)11月2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共发出材料5100公斤。其中100公斤为11月5日委托加工,其余全部用于产品生产。
要求:编制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并于月末结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