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李某为独生子女,李某有两个上小学的小孩且均由李某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李某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周岁。李某2020年有关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资料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2000元,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1400元,截止11月底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经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200元。
(2)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60000元。
(3)他的一部著作由出版社出版,稿酬收入15000元。
(4)转让一项自己的专利技术产权,取得收入20000元。
要求:(1)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2)李某获得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3)李某获得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李某获转让专利技术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李某2020年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和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6)李某2020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税额或应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