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材料按计划成本法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10元。该企业2020年7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原材料”账户月初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400元。
(2)7月15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6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9000元,增值税7670元,另支付运费2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18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材料尚未到达。
(3)7月20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发生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500元。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30公斤,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
(4)7月28日,从B公司购入甲材料3000公斤,已经验收入库,发票账单至月末仍未收到。
(5)7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7000公斤,全部用于生产产品。
(6)7月30日,毁损甲材料30公斤,经查系保管不善导致,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要求:
(1)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2)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3)计算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4)计算月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