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6.5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万元,增值税为0.18万元;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1.13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7.91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6)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买价为10万元(购进工具的进项税额已抵扣)
(1)计算该企业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本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