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9年5月,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乙公司购进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0元,增值税额78000元.款项以存款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2)以存款支付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已验收入库的B材料50000元,已取得普通发票,
(3)销售应交消费税产品,取得销售收入1000000元,增值税额130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消费税税率10%;
(4)将自制产品一批无偿赠送给客户,成本价20000元,计税价格为24000元;
(5)将上月购进的10000元(不含增值税)原材料用于职工福利;
(6)以银行存款解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10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