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9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20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