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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组卷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单元测试 难易度:难

    年份:2018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孤独者爱因斯坦
    爱因斯坦曾说:“我实在是个孤独的旅客,我未曾全心全意地属于我的国家,我的家庭,我的朋友,甚至我最亲近的亲人。在所有这些关系面前,我总是感到一定距离并且需要保持孤独。”
    由于相对论的创立触动了占统治地位的经典物理学,引起传统观念和势力的阻挠。先是物理学界和哲学界,后来又加上政治势力,都对爱因斯坦和他的相对论进行排斥和反对。科学被卷进了政治。在普鲁士科学院的会议厅里,爱因斯坦身旁的两把椅子是空的,没有人敢靠近他。他这样一个物理学家,被视为危险分子,他的周围充满了敌意。1933年,希特勒成为德国国家元首,从此,德国反对相对论的运动更加气势汹汹。正在美国的爱因斯坦对德国的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了,他公开宣布终生不再回德国。
    爱因斯坦没有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保持了自己的操守。在一个为军国主义的暴行辩护的《文明世界的宣言》上,有93个科学家签名,另一个反战宣言《告欧洲人书》,只有4个人签名,其中之一,就有爱因斯坦。
    爱因斯坦的家庭和朋友也并不能成为他心灵的栖息地。爱因斯坦从不按传统习俗行事。传统习俗很浪费时间和精力,而爱因斯坦的工作首先要求他的却是时间和精力的付出。所以,他身上有许多不为人理解的怪癖:他常常忘记带家里的钥匙,即使在结婚当天,婚礼结束后,他和新娘返回住所也不得不喊房东开门。在生活上,他不修边幅,头发蓬乱,以致来求见他的年轻人不敢相信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爱因斯坦。移居美国后,生活有了很大改观,但是装束依然不变:一件浅灰色的毛衣,衣领上别着一支钢笔,甚至连面见罗斯福总统时也不穿袜子。
    爱因斯坦永远不能理解的一个难题是他的名声。他创立的理论十分深奥,只能使当时很有限的少数科学家感到激动,但是他的名字却在文明世界家喻户晓。他对自己造成的这种现象困惑不解。他说:“我有过好主意,其他人也有过。但是我的幸运在于被接受了。”社会公众如同洪水暴雨似地对他表示关注使他感到困惑。人们想会见他,陌生人在大街上会停步向他凝视和微笑,科学家、政治家、学生和家庭主妇写信给他,甚至他身上的东西,哪怕一颗扣子,也成了别人的圣物。以色列人民还请他去当总统。他永远不能理解为什么他受到这种关注,为什么要把他作为与众不同的人突出出来。
    一头卷曲的白发,一件普通毛衫加一只烟斗,加州理工学院人人都知道这个形象是谁。由于要求他写自传的人络绎不绝,爱因斯坦只好要求冯•卡门想个办法让他避开。卡门为他在洛杉矶奥列薇拉大街安排z一个住处,那是条艺术街,街上行人以留长胡子、穿羊毛衫而远近闻名,因此,他走在大街上从未碰上过麻烦。结果谁也没有认出这个人就是举世闻名的大科学家爱因斯坦。
    后来他同爱尔莎结婚。她喜欢招待朋友到家里来喝茶,有时为了让爱因斯坦休息一下也会叫他下楼和他们一起聊天。他的回答往往是粗暴的声音:“不!不!我不!再这样打扰我,我简直受不了了!”爱因斯坦并不需要这些,他需要的是宁静的思考,而不是丰富多彩的生活。他差不多独自生活在小阁楼里,那才是他自己的天地,他在那里几乎与世隔绝,全身心地和他研究的宇宙结合为一体。
    1955年4月18日,76岁的爱因斯坦与世长辞。弥留之际,他在昏迷中含糊又痛苦地用他的母语急促地说着什么,这是他最熟悉最自然的语言,也是心底里最感温暖和痛苦的东西。


    根据文意分析,爱因斯坦为什么是一个“孤独者。

    本文开头引用爱因斯坦的话有什么作用?

    作者为什么花了大量的笔墨去叙写爱因斯坦的很多怪癖?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单元测试 难易度:难

    年份:2018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灯 火
    萧 萧
    乌黑油污的煤油灯,一经火柴点燃,便有了亮晃晃的“生命”。
    “生命”的意义就是它会让你想起与它共处的那段时光。生命的最简单意义可以是一个字:“动”!那昏黄的煤油灯的火舌,就是那样闪动着,那样引逗着你的眼,那样闪着古老的昏黄。
    在胡兴村,这样的煤油灯不知与我们共处了多少年,小的时候们我们叫它“番仔油灯”。番仔油和番仔火(火柴)一样,都是由洋人传来的。番仔油的味道呛鼻难闻,打来的油通常都放在墙角不起眼的地方,煤油灯缺油的时候才提出来添加,小心翼翼的,一方面怕弄脏了衣物、桌子,一方面怕易燃的煤油引来祝融肆虐,回禄嚣张①
    家用的煤油灯主体是大约十公分高的玻璃瓶,外围有铝片为套,瓶口是一个铅皮的盖子,中间钻一个小洞,棉纱捻成的灯芯就插在这个洞里,灯芯可以一直伸向瓶底,将煤油汲吸上来,油润的灯芯,火柴一点就燃着了,昏黄摇曳的光芒,就这样温暖着我们的童年。
    深夜的时候,面对这样一盏摇曳的灯火,仿佛可以根据古人促膝而谈,读一点诗词,雅兴随之而起,如果能翻阅几则“聊斋”,或许更增加一些古奥之趣,可惜,当时年纪小,只认识李白的铁杵、王冕的荷花!
    最温暖的当然不是这摇曳昏黄的灯光,而是灯光下两个相对的人影,一老一少,祖孙两人从“人初静”,守到夜更深,守着永夜,守着灯火,守着长长的一段祖孙相牵系的深情记忆,那是祖母无怨的爱,无尽的心,所有的怀念都从这样温馨的画面进入、泛起……
    当灯芯烧黑了,我们用个小竹片剔亮它,挑灯夜战原来就是这样的啊!那情景仿佛剪烛西窗一般,灯芯越烧越长,就要用小剪刀剪除碳化的那小小一截,光,就更亮了!
    煤油灯的火焰很容易将墙壁、屋梁熏黑,因此悬挂的地方一直是固定一处,不随便改换,以免房子到处留下乌黑的油烟。
    那样的煤油灯,我们家好像只有三盏,人在客厅的时候,灯随我们在客厅,夜读如果是在祖母的房间,灯就随着我们过去。有时,书读到一半,要到客厅拿东西,拿得提着灯过去,脚步不能太急,免得走路的风息将灯吹熄。不知你是否记得我们家是土埆厝?②
    风随时可以从破落的竹篾片之间随意进出,风大的时候,我们就得一手举灯,一手遮风护火,步步为营,仿佛履薄的人,战战兢兢。
    那情景仿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在那样的灯火下,一切都荡漾着温馨。
    虽然,煤油灯有效的亮度不过是一两尺而已,那样的光晕却是不灭的永恒之火,一直亮在童年的心中。
    多少风与云吹送过去了,我们长大了,家里安装电灯了,刚开始,我们只要无烛光的灯泡,五烛光的亮度刚好模拟煤油灯的古意,却免除了油烟的熏染、风动的闪烁,那样笃定而拘谨的五烛光灯泡,是我们使用“电火”的第一步。
    此后,四十烛光、六十烛光的灯泡陪伴着我们的成长,日光灯一到,黄光从此成为白光,那又更向前跨过了一步,这时,伴读的祖母早已回到天上去了,惨白的日光灯下总觉得缺少了昔日那份盈满的温馨,总觉得身边嘘寒问暖的声音就这样沉寂了下去,我怅怅然在良好的灯光下写作。
    继之而来的美术灯,霓虹灯,将我们的家、我们的城装扮得更美,耀眼、闪烁的灯,增添了一些妖媚,每个家、每个众人进出的地方,都安装了无数的、千奇百怪的灯,入夜以后的都市和乡村,比白天更多了一些新奇和眩惑。
    有一次,我从华冈上望向台北,万家灯火里哪一盏是为我而开的?喃喃自语的我在无边的夜里迷失在灯与灯之间。
    四十年了,从摇曳昏黄的煤油灯下,我们来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坐在讲求爱眼照明的桌前,如果祖母还在,那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境?我常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在一个万灯闪亮的夜晚,陪祖母静静欣赏着一些光影缤纷!
    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但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 (有删节)
    (1)文章细致地描写了煤油灯的外形和使用方法,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2)文章在人称的使用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文章最后一段说:“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但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综观全文,灯火在作者心中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单元测试 难易度:难

    年份:2018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老人们
    【奥地利】里尔克
    彼得·尼古拉斯先生在他75岁那年已把许许多多事情忘记了:他不再有悲哀的回忆和愉快的回忆,也不再能分清周、月和年。只是对一天中的变化,他还算依稀有点印象。他目力极差,而且越来越差;落日在他看来只是一个淡紫色的光团,而早上这个光团在他眼里又成了玫瑰色。但不管怎么讲,早晚的变化他毕竟还能感觉出来。一般地说,这样的变化使他讨厌;他认为,为感觉出这变化而花力气,是既不必要而又愚蠢的。春天也好,夏天也好,对于他都不再有什么价值。他总归感到冷,例外的时候是很少的。再说,是从壁炉取暖,还是从阳光取暖,在他也无所谓。他只知道,用后一种办法可以少花许多钱。所以,他每天便颤颤巍巍地到市立公园去,会在一株菩提树下的长靠椅上,在孤老院的老彼庇和老克里斯多夫中间,晒起太阳来。
    他这两位每天的伙伴,看模样比他年岁还大一些。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每次坐定了,总要先哼唧两声,然后才点一点脑袋。这当儿,他左右两边也就机械地跟着点起头来,好像受了传染似的。——随后,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把手杖戳进砂地里,双手扶着弯曲的杖头。再过一会儿,他那光光的圆下巴又托在了手背上。他慢慢向左边转脸去瞅着彼庇,尽目力所能地打量着他那红脑袋。彼庇的脑袋就跟个过时未摘的果子似的,从臃肿的脖子上耷拉下来,颜色也似乎正在褪掉,而他那宽宽的白色八字须,在须根处已脏得发黄了。彼庇身体前倾,胳膊支在膝盖上,时不时地从握成圆筒形的两手中间向地上吐唾沫,使他面前已经形成一片小小的沼泽地。
    彼得先生看不出彼庇有什么变化,便让支在手背上的下巴来了一个180度的旋转。克里斯多夫刚刚流了一点鼻涕,彼得先生看见他正用歌特式的手指头儿,从自己磨得经纬毕现的外套上把最后的痕迹弹去。他体质孱弱得难以置信;彼得先生在还习惯于对这事那事感到惊奇的时候,就反复地考虑过许多次:骨瘦如柴的克里斯多夫怎么能坚持活了一辈子,而竟未折断胳膊和腿儿什么的。他最喜欢把克里斯多夫想像成一棵枯树,脖子和腿似乎都全靠粗大的撑木给支持着,眼下,克里斯多夫却够惬意的,微微地打着嗝儿,这在他是心满意足或者消化不良的表示。同时,他在没牙的上下颚之间还老是磨着什么;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看来准是这样给磨锋利了的。看样子,他的懒惰的胃脏已经消化不了剩下的光阴,所以只好尽可能这样一分一秒地咀呀,嚼呀。
    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把下巴转回了原位,睁大一双漏泪眼瞅着正前方的绿荫。他耷拉了眼皮,可并没打瞌睡。他听见                  。彼庇骂的要么是一只狗,要么是一个小孩,他们老跑到跟前来打搅他。彼得·尼古拉斯先生还听见远处路上有人耙砂砾的声音,过路人的脚步声音以及附近一只钟敲12点的声音。他早已不跟着数这钟声了,可他却仍然知道时间已是正午;每天都同样地敲呀,敲呀,谁还有闲心再去数呢。就在钟声敲最后一下的当儿,他耳畔响起了一个稚嫩可爱的声音:“爷爷——吃午饭啦!”
    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撑着手杖吃力地站起身来,伸出一只手抚摸那个10岁小女孩的一头金发。小女孩每次都从自己头上把老人枯叶似的手拉下去,放在嘴唇上吻着。随后她爷爷便向左点点头,向右点点头。他左右两边也就机械地点起脑袋来。孤老院的彼庇和克里斯多夫每次都目送着彼得·尼古拉斯先生和金发小姑娘,直至祖孙二人被面前的树丛遮住。
    偶尔,在彼得·尼古拉斯先生坐过的位子上,躺着几朵可怜巴巴的小花儿,那是小姑娘忘在那里的。瘦骨嶙峋的克里斯多夫便伸出歌特式的手指去拾起它们来,回家的路上把它们捧在手里,像什么珍宝似的。——这时候红脑袋的彼庇就要鄙夷地吐唾沫,他的同伴羞得不敢瞧他。
    回到孤老院,彼庇却抢先进卧室里去,就跟完全无意似地把一个盛满水的花瓶摆在窗台上,然后便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等克里斯多夫把那几朵可怜巴巴的小花儿插进花瓶中去。(1)联系上下文,在空格内填写一句话,使语意连贯。
    答案:克里斯多夫上下颚磨动的轻轻的声音(或打嗝声)以及彼庇响亮地吐唾沫和拖长的咒骂声。
    (1)小说第一段写了彼得·尼古拉斯先生的什么特点,请用两个词语概括。说说第一段的作用是什么。
    (2)小说以彼庇默默地“等克里斯多夫把那几朵可怜巴巴的小花儿插进花瓶中去”收尾有什么作用,请简要赏析。
    (3)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三个老人,你同意吗?请结合全文说说你的理由。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单元测试 难易度:难

    年份:201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窦娥冤》是关汉卿的代表作品,元杂剧中最著名的悲剧,是我国古典戏剧中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名作。
    《窦娥冤》原名《感天动地窦娥冤》。描写一个清白无辜的年轻妇女--窦娥,在流氓、贪官的重重迫害下,蒙冤至死的故事,深刻反映了元代封建统治的黑暗现实。
    《窦娥冤》全剧共四折,……第三折是唱功戏,关汉卿选用的音乐“宫调”是“正宫”。虽然当时演奏的曲谱已经失传,但是,从古代有关的音乐书籍中可以推论到,“正宫”乐调的声调和感情,一般是用来表达惆怅和悲壮的。这就从戏曲音乐的角度为第三折打下了悲剧的基础,而这又是第二折“南吕”宫调伤悲感愤声情的继续。因此,第三折是在鼓、锣、拍板、笛等乐器制造的悲剧气氛中开场的。监斩官随即上场,三言两语就把行刑付斩前阴森恐怖的特定环境勾勒出来,鼓三通,锣三下,震撼人心的悲剧气氛造足了,带枷的窦娥才被推出场。这时候,观众急于要知道的是窦娥此时此刻的内心活动,窦娥也必定要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这就顺应了中国戏曲的特点,以唱段刻画人物内心,自然而然地引出了窦娥以“正宫”为宫调的第三折的套曲唱段。开口呼唱出的[端正好]起势就很不凡。用“没来由”三个字领起全曲,既概括了第一、二折的故事情节,又为下面字字悲愤、滴滴血泪的唱词作了铺垫。……当唱到“怎不将天地也生埋怨”时,对封建社会无比憎恨的思想力量爆发出来。
    思想力量的表达借助于艺术形式的完美。[正宫•端正好]这个曲调的字可以不拘泥于原谱而有所增减,而句却不能增减,只能是五句。从中国古典美学理论上我们可以发现,诗词曲讲究偶句对称,也就是句子成双。但是,在配有乐谱吟唱的词曲中,我们却经常碰到单句,关汉卿的这一曲[正宫•端正好]正好是只有五句。这是词曲才独有的现象,虽然古曲谱大多数已经失传,不过,从古代有关的戏曲理论书籍中,我们可以推断出这种现象是由于音乐与感情高度交融而产生的。或者是拖腔行吟代替了一句,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平声字押韵时,因为平声韵脚可以拉长,不变音,便于行腔拉音,造成余音不绝的气势。或者是因为感情的蕴藉难以言传,而以音乐代替,这种音乐替代与造成跌宕效果的戏曲过门音乐不同,它必然是上句思想感情的发展,是后面感情爆发的酝酿,也是以歌代言的替代。前一种现象在元曲中比比皆是,后一种现象在今天的戏曲中还能见到,这一曲[端正好]和下一曲[滚绣球]就是前一种现象的例子。[正宫•端正好]的谱式规定了,每句的定格字数是三、三、七、七、五字,但在每句中可以加衬字。这样,句式就会有变化。像这一曲[端正好],前两句加上衬词后,变成了三三的六字句式,节奏就变成了“没来由”--“犯王法”,“不提防”--“遭刑宪”。这种句式的节奏短促、激烈。又由于《窦娥冤》第三折的用韵,选用了元杂剧使用的《中原音韵》中的先天韵,这个韵相当于现代诗歌十三韵辙的言前辙。韵母是鼻韵母,发音时声带颤动,所以,开口唱的这两句,首先把人带入到一个冤屈、悲怆而又无可奈何的凄凉境地中,使观众对无辜的窦娥产生了极大的同情心,紧接着转入第三句“叫声屈”--“动地惊天”。这种句式的节奏较前两句三三句式的六字节奏缓慢,更由于在平声韵“天”字处拖腔行吟,裂石惊天的唱腔不仅催人泪下,也把窦娥愤怒怨恨的心情倾泻无遗,在音乐的拖腔行吟中促使观众产生联想。


    《窦娥冤》第三折一开场的环境描写,作者认为“震撼人心的悲剧气氛造足了”,是什么造足了这种气氛?

    第三段说“这就顺应了中国戏曲的特点”,中国戏曲的特点是什么?

    第四段中“我们可以推断出这种现象是由于音乐与感情高度交融而产生的”一句中“这种现象”指什么?

    第四段中说的“开口唱的这两句,首先把人带入到一个冤屈、悲怆而又无可奈何的凄凉境地中”的原因是什么?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单元测试 难易度:难

    年份:201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我的大爷爷
    莫言
    我大爷爷是八路军的医生。他先是学中医的,参军后,跟着诺尔曼·白求恩,学会了西医。白求恩牺牲后,大爷爷心中难过,生了一场大病,眼见着不行了,说想家想娘了。组织上批准他回家养病。姑姑说大爷爷一进家门就坐在门槛上;脸色蜡黄,头发长长,虱子在脖子上爬。穿着一件破棉袄,棉絮都露了出来。姑姑说大爷爷双手哆嗦,急不可耐地喝了绿豆汤,又添了一碗。喝完第二碗后他就不哆嗦了。汗水沿着他的鬓角流下来,眼珠渐渐地活泛了,脸上有了血色。姑姑她听到大爷爷肚子里呼噜呼噜响,好像推磨一样。一个时辰后,姑姑说大爷爷到厕所里去,拉了个稀里哗啦,似乎连肠子都拉了出来。然后就慢慢地好起来,两个月后就精神健旺生龙活虎了。
    我说《儒林外史》上有类似的故事。姑姑问我“儒林外史”是什么?我说是古典文学名著。姑姑瞪我一眼,说,连古典文学名著上都有,你还怀疑什么?!
    大爷爷病愈之后,就要回太行山找部队。这时,八路军胶东军区的人找上门来,动员大爷爷加入。大爷爷说,我是晋察冀军区的人。胶东军区的人说,都是共产党的人,我们这里正缺您这样的人,老万,无论如何我们也要把您留下。许司令说了,用八人大轿抬不来,就用绳子给老子捆来,先兵后礼,摆大宴请他!就这样,大爷爷留在了胶东,成了八路军西海地下医院的创始人。
    大爷爷的高超医术很快在胶东传开。许司令肩胛缝里那块弹片就是他取出来的,黎政委爱人难产,也是大爷爷手术。连平度城里的日军司令杉谷也知道大爷爷的大名,他率兵下来扫荡,坐骑大洋马被地雷炸翻。他弃马逃走。大爷爷为这匹马动了手术,治愈后,成了夏团长的坐骑。后来此马恋旧,咬断缰绳逃回平度城。杉谷见宝马复归,惊喜万分,让汉奸秘密探访,得知八路军在他眼皮底下建了一座医院,医院院长就是把死马医活的神医万六府。杉谷司令是学医出身,惺惺相惜,总想把大爷爷招降过去。为此杉谷从《三国演义》里学了诡计,派人秘密潜入吾乡,把我老奶奶、我大奶奶、我姑姑绑架到平度城中,扣作人质,然后派人送信给我大爷爷。
    我大爷爷是意志坚定的共产党人,看完杉谷的信,揉巴揉巴就扔了。医院门政委将这信捡起来送到军区。许司令和黎政委联名写信给杉谷,怒斥他是个小人。信中说如果他敢伤万六府三位亲人一根毫毛,胶东军区将集合全部兵力攻打平度城。
    姑姑说她与大奶奶、老奶奶在平度城里住了三个月,有吃有喝,没受罪。姑姑说那杉谷司令是个白脸青年,戴一副白边眼镜,留着小八字胡,文质彬彬,讲一口流利中文。他称老奶奶为伯母,称大奶奶为嫂夫人,称姑姑为贤侄。姑姑说她对杉谷没有坏印象。当然这是姑姑私下对我们自家人说的,对外她不这样说。对外她说,她与大奶奶、老奶奶受尽了日本人的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但坚决不动摇。
    我大爷爷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但大爷爷牺牲的事必须说说。姑姑说大爷爷是在地道里为伤员做手术时,被敌人的毒瓦斯熏死的。县政协编的文史资料上也是这样说的。但也有人私下里说大爷爷腰里缠着八颗手榴弹、骑着骡子,独闯平度城,想以孤胆英雄的方式去营救家人,但不幸误踩了赵家沟民兵的连环雷。传播这消息的人姓肖名上唇,曾在西海医院当过担架员。此人阴阳怪气,解放后曾因发明了一种特效灭鼠药而名噪一时。后来被揭露,他的特效鼠药主要成分是国家已经严禁使用的剧毒农药。此人与姑姑有仇,因此他的话不可信。他对我说,你大爷爷不听组织命令,撇下医院的伤病员,耍个人英雄主义,行前为了壮胆,喝了两斤地瓜烧酒,喝得醉三麻四,结果糊里糊涂踩了自己人的地雷。肖上唇龇着焦黄的大牙,简直是幸灾乐祸地对我说:你大爷爷和那匹骡子都被炸碎了,是用两只筐子抬回来的。筐子里有人胳膊,也有骡蹄子,后来就那么烂七八糟地倒进了一个棺材。我把他的话向姑姑转述后,姑姑杏眼圆睁,银牙顿挫地说:总有一天,我要亲手劁了这个杂种!
    姑姑坚定地对我说:孩子,你什么都可以不相信,但一定要相信,你大爷爷是抗日英雄、革命烈士!英灵山上,有他的陵墓;烈士纪念馆里,展览着他用过的手术刀和他穿过的皮鞋。那是双英国皮鞋,是诺尔曼·白求恩大夫临死前赠送给他的。
    (节选自《蛙》,有删减)
    (1)文中写大爷爷“跟着诺尔曼·白求恩,学会了西医”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
    (2)小说是如何描写大爷爷医术高超的?请简要分析。
    (3)有人说大爷爷这个人物历史已经久远,在现实中已经没有意义,你怎么看,请谈谈你的看法?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单元测试 难易度:难

    年份:2018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羊年说“羊”
    余 夫
    ①在中华文明的发展进程中,羊与人相伴,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远古时期,羊曾是人们狩猎的对象。后来,人们发现羊性情温顺、繁殖能力较强,就将其驯养。一般人都认为羊是愚蠢的动物,但事实并非如此。现在有充足的证据表明,羊比人们想象中的要聪明得多,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精明。
    ②羊病了会自我治疗。科学家发现,如果所吃食物让它们感觉不舒服,出现便秘和胃灼痛,羊就会挑选其他一些可以通便或帮助止痛的食物。也就是说,它们能正确地认出并吃下那些能治病的食物。
    ③羊有着难以置信的记忆力,能辨认和记住面孔,包括它们同类的面孔和人的面孔,甚至能区分人高兴和愤怒的表情。科学家为羊搭建了一个带有两个门的羊棚,每个门后面各放一个食料槽,这两个门唯一的区别就是上面挂有不同的照片:第一个门上挂着面带微笑的人像或颇感惬意的羊的像;在第二个门上则挂着面带怒容的人像或受惊的羊的像。然后,他们便往羊棚里赶羊。结果发现,绝大多数羊都喜欢进第一个门。科学家发现羊至少可以识别50种不同的面孔,并记住一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它们知道与愤怒的面孔相比,高兴的面孔是什么样的。而且,羊更喜欢人微笑温和的面容,而讨厌发怒、受惊时的表情。
    ④羊会用声音表达感情,雌羊能辨别它们每只羔羊的声音。这说明,在人听来都是一样的咩咩声,其含义可能是各不相同的。不仅如此,羊的发声特征虽然受到遗传限制,但也可以随着后天环境的变化而形成属于某一个小群体的“口音”。英国科学家在一些羊生下来一周时记录了它们的叫声,随后将这些羊放到不同羊群中喂养,在它们长大一些后再记录它们的叫声。有趣的是,虽然有亲缘关系的羊最初的叫声都很相似,但随着它们在不同的羊群中成长,它们的叫声特征逐渐与所在羊群中其他羊的叫声趋同。也就是说,它们已经慢慢习得了这个小群体的“口音”。这说明,群体生活可以影响羊的发声系统。
    ⑤羊还能通过连猴子都经常会失败的心理测试。英国科学家在羊的面前依次放置成对的不同颜色的桶,每次有一个桶中盛有食物。然后,他们将食物从一个桶中移入另一个桶中,同时还改变桶的颜色,最后改变桶的形状。但羊不仅认出了不同的颜色组合,并根据颜色组合的不同改变行为,它们还会根据桶的形状的变化改变行为。科学家说,一般只有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能做出这类反应,其他大型动物要做到是很困难的。澳大利亚科学家将一群羊放进复杂的迷宫中进行试验,发现它们不仅能够找到走出迷宫的方法,而且走的次数越多,走出迷宫就越容易。
    ⑥此外,羊还有非凡的嗅觉。以色列警方已经据此训练出全球第一只专门闻炸弹的“反恐山羊”,其嗅觉灵敏度甚至超过了警犬。这只山羊名叫拉洛莎,是一只两岁的母羊。它对各种炸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与警犬相比,性格乖巧的羊看上去无疑要友善得多。很明显,羊正日渐成为警方的宠儿。
    ——选自《百科知识》(2015年第1期,有删改)

    (1)结合文章内容,请你说说文章第①段的作用。
    (2)文章第⑤段使用了多种说明方法,请你指出其中一种并简要分析其作用。
    (3)请你从说明文语言的角度,分析下面句子中加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科学家发现羊至少可以识别50种不同的面孔。
    (4)2015年1月5日,羊年生肖邮票《乙未年》开始全国发行(见右图)。该邮票以绵羊作为造型基础,蕴含着“吉祥祝福”之意。请你认真观察图示,用简洁、平实的语言说出该邮票两个方面的美好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