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用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特种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60000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20000元。
(2)销售电视机80台,每台含税零售单价为2400元。
(3)当月该商场其他商品含税销售额为175500元。
(4)购进热水器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果汁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两项业务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购置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70000元,增值税税额9100元。
(6)另知该商场上期有未抵扣进项税额6000元。
(已知: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通过认证)。
要求:(1)计算该商场2019年4月份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2019年4月份的销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2019年4月份的应纳增值税税额。